
車禍民事賠償沒錢,籌錢方法有哪些?
車禍要賠錢、手上又不夠,先別急著借。
問清楚對方開多少,再問保險公司能賠多少,兩個一減,就知道自己還差多少。
怎麼籌到這筆錢 | 先清楚了解這幾件事 | 小心這幾個地方 |
| 保險理賠 | 自己有沒有投保強制險,還有任意險裡的第三人責任險 | 每份保單的額度不同,賠不賠得到、賠多少,直接問保險公司最準 |
| 親友借款 | 要借多少、打算幾個月還完 | 就算是熟人,也寫張簡單的借據,之後比較不會各說各話 |
| 銀行信用貸款 | 收入穩不穩、信用有沒有瑕疵,還有利率多少 | 月付金低不代表划算,要看整體加起來總共還多少 |
| 小額借貸 | 借款條件,還有換算後的實際年利率 | 手續費和遲繳罰金,簽約前先問清楚,別等遲繳了才知道罰很重 |
先問保險能賠多少,剩下的再跟對方談金額和怎麼付。
對方肯分期的話,你不用一次湊出全部的錢,要借的也少,每個月還起來輕鬆很多。
先確認保險可以理賠多少
車禍要賠錢,先翻一下自己有什麼保險。強制險一定有,如果另外買了第三人責任險,也可能幫你分擔一部分。
打給保險公司的時候,直接問這次事故賠不賠、每個項目最多能賠多少,還有要不要自己先負擔一部分。
保險不一定全包,保單沒賠到的部分,最後還是得自己掏錢。
向家人或親友借款
賠償金額不算太高,自己之後又有固定收入可以還,可以先跟家人或親友周轉。這樣就不用為了趕著付賠償金,急著去借利息比較高的。
不過,就算是熟人,借錢前還是要把細節講清楚,像是借多少、什麼時候拿到錢、要不要算利息,以及每個月還多少、預計多久還完。這些先說好,之後比較不容易因為記憶不同而有爭議。
如果是用轉帳的方式,也記得把紀錄留著,最好再寫一張簡單的借據。萬一之後雙方對借款金額或還款方式記得不一樣,至少還有資料可以對。
申請銀行信用貸款
賠償金額比較大的話,也可以評估申請銀行信用貸款。
不過銀行會看申請人的收入、信用紀錄、負債狀況跟還款能力來審核,並不是有需要就一定核准得下來。
申請前可以比較:
- 貸款利率
- 總費用年百分率
- 手續費
- 貸款期限
- 每月要還多少
- 提前清償的相關規定
月付金額很低,先別急著覺得划算。貸款拖越久,利息和其他費用就越多,最後要比的是總共付了多少錢。
借之前先算一下,每個月還這個數字,生活會不會太吃緊。
尋求小額借貸
需要補的錢不多時,也可以看看合法的小額借貸。
借錢之前,先看清楚是跟誰借、合約怎麼寫,利率、手續費、服務費都要問,最後算一算總共要還多少。
遇到以下情況要小心:
- 還沒拿到錢,就先要求你付費
- 契約沒有寫清楚利率或還款方式
- 要你交出存摺、提款卡,甚至網路銀行帳密
- 一直強調「一定過件」,卻不願說明實際借款成本
急著付賠償金的時候,最容易沒看清楚就簽。契約沒看完,先不要借。


車禍民事賠償怎麼處理?
對方開多少,不代表你就得照付。實際該賠多少,要看事故責任怎麼分、損失有多少,還有手上的證據能證明到什麼程度。
雙方談不攏,可以先協商,或找調解單位幫忙。真的談不成,再考慮打官司。
一時拿不出全部的錢,也別直接不理對方。先把賠償金額和付款方式談清楚,再問對方能不能分期。
先把該賠的金額談定,付款方式才好討論。
確認賠償金額與責任比例
車禍要賠的不只修車費。有人受傷的話,醫療費、沒辦法上班少掉的收入,還有身體和精神上受的傷害,也都可能要賠。
要賠多少,不是對方開多少就付多少,得看實際損失,還有雙方各有多少責任。如果雙方都有過失,賠償通常會照各自的過失比例分攤。
法律上主要看 民法第184條,這是一般侵權行為的規定,動力車輛撞傷別人的情形。如果是開車撞傷人,另外會用到 第191條之2。
項目 | 要留的東西 |
| 車輛損害 | 修車估價單、車損照片,修完後的發票也要留 |
| 醫療費用 | 診斷證明、醫療收據,收據正本別弄丟 |
| 工作損失 | 薪資資料、請假單或雇主開的證明,有扣薪的話把薪資明細也附上 |
| 交通費、看護費 | 搭車紀錄或收據;請看護的話,把費用單據和請看護的原因(例如醫囑)一起留著 |
民法第217條 規定:被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也有過失的話,法院可以減輕賠償金額,甚至免除。
像是受傷後醫生要對方回診,他卻一直不去,傷勢拖重了,這部分擴大的損失就不一定全算在你頭上。
賠償金額先別急著點頭,單據和責任比例都對過再說。
賠償金額太高怎麼辦?
對方開的價超過你付得起的,先別點頭。可以請他把明細拿出來,一筆一筆問清楚怎麼算的,有單據就拿來對,金額到底合不合理,先確認過再說。
確定真的要賠,剩下就是怎麼付的問題。一次拿不出來也不用裝作沒事,直接跟對方說,問能不能分期。
連第一個月都吃緊的話,就直接跟對方說,問能不能晚兩、三個月再開始付,也講一下你每個月付得起多少。
談好之後寫下來,總金額、每期多少、幾號付、漏繳怎麼辦,都寫進去,雙方簽名。
時間一久,大家記得的版本會不一樣,有書面才不會再吵。 真的談不攏,再找調解單位。
調解與和解怎麼進行?
談不攏的話,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申請後會通知雙方到場,你可以把單據、事故資料帶過去,把自己的想法和要求說清楚,再由調解委員協助雙方談賠償金額和付款方式。
最後結果後會做成調解書,再送法院核定,民事調解經法院核定後,效力與民事確定判決相同,對方要是不照做,你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,不用重新打官司。所以比私下口頭講好可靠很多。
如果談的是分期付款,總金額、每期要付多少、哪一天付款,都最好直接寫進調解內容,不要留模糊空間。
調解不只是談賠多少,也可以把分期付款等履行方式一起談清楚。

